医院公告
首页 > 医院公告
关于申报全国中医药标准化研究中心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近日发布了《申报中医药标准化研究中心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具有较好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基础的科研机构。现有中医药及相关领域的国家级、部局级重点学科、重点专科、重点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和研究室)。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
(二)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
(三)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四)具备较好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三、申报要求
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报,具体通知及申报书到我院科技工作交流QQ群、OA系统、院网站查阅下载、并于10月8日10点前将《全国中医药标准化研究中心申报书》(附件1)一式2份、《中医药标准化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2)(附电子版),报至科教科,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谷伟玲 联系电话:86058608 内线电话:9808
QQ群:106581563 邮箱:kjk9805@163.com
附件:1.全国中医药标准化研究中心申报书
附件下载:关于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申报中医药标准化研究中心的通知》的通知
科教科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