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第一临床医院除颤仪采购项目依据《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仪器设备评标和定标暂行办法》进行招标,经评标,确定长春津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4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第一临床医院监察审计室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第一临床医院
2016年4月26日